「產權登記」有哪幾種?該如何區分?
不論買賣、租賃、繼承不動產,都有可能會面臨到產權登記的問題,
大家可以更進一步的研究這方面的其他相關資訊,
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與保障自身權益。
◆「產權登記」是什麼?
「產權登記」目的是為了避免財產權利歸屬不清,房屋和土地買賣建議都要辦理產權登記。
民眾在購買不動產時可建議提前做"產權調查",
確認欲購入的不動產產權是否合法、是否登記完整,
若賣家無辦理過登記,須請對方提供其他不動產相關證明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◆產權登記包含?
▶房屋所有權登記
民眾購買建物時須在規定的期限內,
要向當地的地政機關辦理「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」,
如未來有需要改變房子的使用型態,也要向地政機關提出申請。
▶土地所有權登記
與前者方法類似,在購買土地後,也要在法定期間內到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,
如有變更土地的使用目的一樣也要進行變更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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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隆磐建設」擁有龐大都更危老重建陣容,從初評、規劃、整合、融資、信託、興建、完工、信託結算、驗屋交屋到銷售,所有單位共同執行一條龍全程服務的團隊,過程完全不收訂金、不參與分配,業主享有合法、透明、安心,有保障的委託建築管理制度及續建機制,重建完成後只收取管理費,100%權利歸還與業主。
◆產權登記項目
▶建物保存登記
剛完工的新建物,會進行第一次的測量,並辦理第一次建物所有權保存登記,
因早期的建物沒有強制要求登記,如老屋需要辦理,可準備相關文件至地政事務所提出。
▶其他項權利登記
此處指的是保存登記以外的財產權利也需要登記:
1.抵押權
2.地上權
3.不動產役權
4.典權
5.農育權
6.耕作權
7.永佃權(民國119年修正民法,將永佃權刪除,改以「農育權」替代)新修正的民法規定前已登記的永佃權可存續20年,期限屆滿前(民國119年8月2日)得約定變更登記為農育權。
以上最常見的是”抵押權",若建物有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,通常會將建物抵押給對方,因次有設定抵押權的房子,是無法任意進行買賣的,此處需特別注意。
◆「特殊形態」的不動產產權登記?
◆辦理產權登記準備文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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