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約 VS 專任約是什麼?兩者有何差異?賣房該如何選擇?
◆一般約和專任約是什麼?
▶一般約
指業主與仲介公司簽訂「一般委託銷售契約書」,
意指業主可以同時委託多家仲介公司協助銷售房屋,
也可以自行出售,增加物件曝光的機會。
▶專任約
指業主與某一家特定的仲介公司簽訂「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」,
在此期間業主僅能通過該仲介進行交易,無法自行出售房屋,
若有自行買賣行為發生都算是違約,仍需支付相關費用。
◆一般約和專任約特點?
▶一般約
• 委託範圍廣泛:業主可同時委託多家仲介,增加房屋曝光機會。
• 不限制自行交易:業主可自行找買家販售,若成功完成交易,無需支付仲介費用。
• 競爭促進銷售:多家仲介競爭,有助於加速成交,因為仲介通常都會希望以最快速度完成交易。
• 無專屬責任:由於缺乏獨有權,仲介可能不會將該房屋列為重點推廣對象,僅當作附加選項處理。
▶專任約
• 出售模式有限:業主僅能與一家仲介公司合作,無法再委託其他仲介,也不能自行出售。
• 責任明確:仲介公司對於房屋的銷售或出租負有完全的推廣責任,通常會投入更多資源進行行銷。
• 資訊集中管理:所有交易過程由單一仲介處理,有利於資訊統一與交易流程的順暢進行。
• 激勵仲介專注推廣:因為擁有獨占代理權,仲介公司會更積極推廣,並提供更具針對性的建議與策略。
▲賀!隆磐建設榮獲
2024第26屆「#國家建築金質獎」及「#都更危老組建築金質獎」
2023年~2025年國家建築金質獎-國家優良建商營造商認證標章
2023第25屆「#國家建築金質獎」及「#國家優良建商營造商認證標章」
2022年台灣金玉獎-創新成就優等獎
感謝"經濟日報"報導!
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5635/8309229
感謝"工商時報"報導!
https://www.ctee.com.tw/news/20241024700216-439901
隆磐從整合、設計、貸款、信託、建經保障業主、營造一條龍到交屋,
不一樣的營建機構,認真為自地自建鄉親委託建築、代理實施,
所有委託案不插花買地不合建,重建後100%權利全屬於地主!
【危老重建 刻不容緩】
您家的重建就交給隆磐來規劃!
深得營建產學界菁英肯定,是消費者最安心的品質承諾,
隆磐營建機構,為台中首家全力協助長期持有,無力改建的老屋主危老重建。
政府鄭重聲明並未委託民間來路不明業者承辦危老都更業務,請民眾避免聽信代辦業者的話術!
◆契約可以隨時終止嗎?
▶一般約
一般委託及售屋委託,通常簽訂一般約,由於有多家仲介競爭,
較沒有綁約的機制,所以隨時都可以解約,
但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 第十條提到:「本契約非經雙方書面同意,不得單方任意變更之。」
建議一定要以書面或是訊息紀錄,避免爭議。
▶專任約
通常契約期限為3~6個月,也會按照客戶的要求去調整時間,
若想提前終止契約,除非對方同意解約,是很難單方面終止契約,
否則可能面臨須支付高額違約金的風險。
◆結語
一般約與專任約各有其優勢與適用模式,關鍵在於業主的需求與對仲介的信任程度,
無論選擇哪種類型,都應詳細瞭解契約條款,
並選擇專業且信譽良好的仲介合作,保障交易過程的順利與維護自身權益。
★想看更多文章請點『這裡』~